气体组别与温度组别
对于II类爆炸性气体环境来说,按照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大试验安全间隙或小点燃电流比,将爆炸性气体分为A、B、C三个组别。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温度组别是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按其高表面温度来划分的,高表面温度时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不见或电气设备的任何表面所达到的高温度。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温度组别分为T1T6 六组,在假定基础环境温度为40℃时,各组别的温度为 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下面就是一些典型的爆炸性气体对应的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对于电压不超过1.2V、电流不超过0.1A,且能量不超过20微焦或功率不超过25mw的电气设备,在经过防爆检验部门认可后,可直接使用于工厂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和煤矿井下。
1.3 爆炸防护的基本原理现代用于工业生产的可燃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而且生产过程情况复杂,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各种相应的防护措施。从爆炸破坏力的形成来看,爆炸一般需要具备5个条件:⑴提供能量的可燃性物质(释放源);⑵辅助燃烧的助燃剂(氧化剂);⑶可燃物质与助燃剂的均匀混合;⑷混合物放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包围体);⑸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上述条件中的点火源、可燃物质和助燃剂是燃烧爆炸的三要素,防爆技术就是根据这些爆炸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1.3.1 可燃物浓度的抑制爆炸强度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有密切关系,爆炸强度随浓度变化的关系近似于正办周期的正弦曲线,浓度低或过高都不能发生爆炸,这两个点称为爆炸下限浓度和爆炸上限浓度。在爆炸下限浓度以下,由于可燃性物质的发热量已经低到不能维持火焰在混合物中传播所需要的低温度,因而该混合物不能被点燃;若浓度逐渐增加而超过爆炸上限浓度时,虽然可燃物质增加,但助燃的氧气浓度低于化学当量值,不能满足混合物*燃烧的需要,也不会发生爆炸。因此可以通过可燃物浓度的控制来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或者把爆炸事故可能造成的破坏力降到小限度。
1.3.2 氧浓度的控制在爆炸气氛中加入惰化介质时,一方面可以使爆炸气氛中氧组分被稀释,减少了可燃物质分子和氧分子作用的机会,也使可燃物组分同氧分子隔离,在它们之间形成以层不燃烧的屏障;当活化分子碰撞惰化介质粒子时会使活化分子失去活化能而不能反应。另一方面,若燃烧反应已经发生,产生的游离基将与惰化介质粒子发生作用,使其失去活性,导致燃烧连锁反映中断;同时,惰化介质还将大量吸收燃烧反应放出的热量,使热量不能聚积,燃烧反应不蔓延到其它可燃组分分子上去,对燃烧反映起到抑制作用。因此,在可燃物/空气爆炸气氛中加入惰化介质,可燃物组分爆炸范围缩小,当惰化介质增加到足够浓度时,可以使其爆炸上限和下限重合,再增加惰化介质浓度,此时可燃空气混合物将不再发生燃烧。
1.3.3 点火源的控制温度对化学反映速度的影响特别显著,对一般反应来说,若初始浓度相等,温度每升高10℃反应速度大约加快24倍。因此,温度(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点火源)使加快反应速度,引起爆炸事故的初因素,控制点火源使防止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
1.3.4 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爆炸现象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爆炸物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产物以高的速度膨胀,使包围体内压力骤增,进而使包围体炸裂,形成冲击波,造成破坏力。为了防止或减弱因炸而使包围体内压力的骤增,应尽可能地不使包围体相对封闭。